行政职权目录编制的有关说明 一、编制目的 将本机关应当公开的行政职权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二、入编范围 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本市渔业行政职权,本目录包含的信息分为行政许可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行政处罚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其他权力共五类。 三、项目释义 1、信息名称:信息条目的具体名称。 2、行使依据:信息内容的法律依据。 3、公开形式:可直接获取信息的途径。 4、公开时间:信息产生的时间。 5、收费依据和标准:信息中涉及收费的内容具体法律依据和具体征收标准。 6、承办处室:具体承办信息业务的处室或单位。 7、办理时限:办理信息业务最长所需时间。
(附件:宿迁市水产局行政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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